邢台市信都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《邢台市信都区应急管理系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0-07-20 发布机构: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:0 字体:[大 中 小]
体裁分类: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:市场监管、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:邢信应急字〔2020〕13号 索引号:_xdq494/1606977097762
邢信应急字〔2020〕13号
邢台市信都区应急管理局
关于印发《邢台市信都区应急管理系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各乡镇(街道)应急办公室,局各股室、监察大队:
现将《邢台市信都区应急管理系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邢台市信都区应急管理局
2020年7月20日
邢台市信都区应急管理系统打击安全生产
非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
为认真落实《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》《邢台市应急管理系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》要求,有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,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经局领导研究,决定在全区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,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专项行动,严格落实停产整顿、关闭取缔、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措施,集中打击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行为,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,减少非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,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。
二、打击重点
(一)矿山领域:无证、证照不全等非法开采行为;违反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有关规定行为;停产停建矿山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行为;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行为;
(二)危险化学品领域:无证、证照不全或过期、超许可范围从事危化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等行为;危化品项目未经安全设计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;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,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;
(三)烟花爆竹领域:未经许可生产、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;
(四)工商贸行业领域: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、烟草、商贸等行业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营业执照,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。
三、时间步骤
自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。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即日起至7月31日)。各乡镇(街道)应急办公室要认真研究本辖区安全生产打非工作,迅速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传达部署,积极动员辖区各村(居)广泛开展宣传发动。局各股室、监察大队要充分利用公众号、微信群等媒介公开安全生产打非工作进展和成果,在各村(居)显要位置张贴《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通告》(附件1),公布举报电话。
(二)全面排查阶段(8月1日至8月31日)。各乡镇(街道)是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的主体,要积极动员执法力量,逐村、逐企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,对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,要及时提请我局予以查处,对不执行行政指令的要采取断水、断电等措施。并要建立好《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台账》(附件2),做到发现一起登记一起,逐个明确打击措施、完成时限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对属于其他部门查处范围的,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(三)集中打击阶段(9月1日至9月30日)。局各股室、监察大队要组织执法力量,采取对照台账核查、根据举报线索突击检查等形式进行集中打击。对发现的非法行为,严格落实停产整顿、关闭取缔、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“四个一律”执法措施,全力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打非领域安全稳定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。各乡镇(街道)切实把排查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抓在手上、扛在肩上,主要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,研究解决重大问题,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,靠前指挥,确保工作实效。局各股室、监察大队要始终坚守安全生产底线,始终保持对非法行为核查打击的高压态势,做到措施果断,强力推进、打击到位。
(二)加大惩处力度。要始终保持严打重罚高压态势,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,一律关闭取缔;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,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;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,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。对事故频发、非法行为突出的辖区和行业,要实施精确打击、重点打击、有效打击,防止死灰复燃,遗留后患。
(三)严格责任追究。在监管职责范围内对群众举报、上级督办、日常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,致使非法行为长期持续存在的,取消乡镇(街道)及监管责任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;对本辖区、本行业(领域)打非不力,连续发生非法生产安全事故,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通报、诫勉、停职检查、调整职务、责令辞职、降职、免职等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(四)强化社会监督。要通过互联网、报纸、电视、广播等媒体,加大宣传力度、拓展宣传广度、延伸宣传深度,注重宣传效果,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。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,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,落实举报奖励制度。要加大曝光力度,查处的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全部在媒体公开。
各乡镇(街道)应急办公室要于8月5日起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本辖区《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台账》(附件2)报送局相关业务股室,局各相关股室要结合各自职责,分别统计本行业领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情况,并于8月5日起每周四12时前将《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台账》(附件2)报市局相关监管科室。10月6日前,将工作总结报市局相关监管科室。
联系人:张建霞(矿山股)13803190109,xtxajjyigu@163.com
刘丽云(危化监管股)13231926616,xtxajjwhk@163.com
赵振雷(工贸监管股)13582633066,xtxajjjdsg@613.com
附件:1.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通告
2.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台账
附件1
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通告
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安全生产非法行为,是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(无证)或者营业执照(无照),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,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。重点打击无证、证照不全等非法开采矿山行为;违反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有关规定行为;停产停建矿山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行为;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行为;无证、证照不全或过期、超许可范围从事危化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等行为;危化品项目未经安全设计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;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,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;未经许可生产、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;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、烟草、商贸等行业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营业执照,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。
二、凡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停止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,一律予以顶格处罚,对经营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“黑名单”;凡构成犯罪的,一律严肃追究刑事责任;对为非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,参与、纵容、包庇的,一律依法严惩。
三、设立举报电话,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进行举报,对核查属实的,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依法保护举报人身份、举报内容等情况。举报电话:2623106/12350。
邢台市信都区应急管理局
2020年7月20 日
附件2
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台账
填报单位(盖章): 填报日期:
序号 | 辖区 | 行业 领域 | 非法单位(个人) | 具体非法 行为 | 发现渠道 | 是否打击到位 | 打击措施 | 处理党政 部门责任 | ||||||||
排查 | 举报 | 断水 | 断电 | 关闭取缔 | 停产整顿 | 罚款 | 追究刑责 | 移交 处理 | 单位 | 个人 | ||||||
审核人: 填表人: 联系电话:
(本页无内容)
邢台市信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印